審計


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第122條,香港的有限公司需要委任執業會計師進行年度審計及提交由執業會計師簽署的審計報告。香港稅務局也會定時向納稅人發出報稅表並要求在指定時間內填妥並連同執業會計師簽署的經審計後之財務報表呈上稅務局。

我們的服務包括:

  • 為有限公司提供周年審計服務
  • 為無限公司提供審計服務
  • 為非牟利機構、業主委員會等提供審計服務
  • 盡職調查
  • 創新科技基金項目 ("ITF")
  • 其他特殊目的審計

提供專業會計服務及稅務意見,與您共同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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